邵陽新聞網9月20日訊(通訊員 羅偉洪 劉恒斌)為進一步加強全市摩托車、電動車通行管理,全面提高全市駕乘人員安全頭盔佩戴比率,9月17日,邵陽市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全市“戴帽工程”現場推進會。會議出臺“十條嚴管”措施,要求以“黨政牽頭、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為工作格局,齊抓共管,確保城市道路騎乘人員頭盔佩戴率達90%以上,普通道路達80%以上。
會議指出,自2021年9月13日全市摩托車、電動車“戴帽工程”專項行動全面啟動以來,各級各部門高度重視,始終將“戴帽工程”作為黨委政府的一項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從嚴、從細、從實落實各項管控措施,全市“戴帽工程”取得明顯成效,摩托車、電動車頭盔佩戴比率由原來的不足30%穩定提升至目前的80%以上,涉摩涉電交通傷亡事故由原來的63%下降至45%左右。“戴帽工程”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必須綜合治理,整體推進,廣泛發動,共同參與;但目前,全市在“戴帽工程”推進落實上仍存在部分領導重視程度不夠、部分部門共治措施不實、群眾自覺佩戴意識不強等因素,路面駕乘人員“掛頭盔、藏頭盔、就是不愿戴頭盔”現象仍然存在。
會議明確,9月起每月10日至15日和25日至30日,為全市“戴帽工程”集中整治統一行動日,各縣市區要充分動員鄉鎮綜合執法大隊、“兩站兩員”“一村一輔警”、各級路長上路執勤執法。各部門執法力量要緊盯城區道路、城鄉接合部、農村集市、國省道干線,趕集趕場、早晚高峰重點時段,嚴查摩托車、電動車不佩戴安全頭盔交通違法行為。
會議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發揮好統籌協調和領導作用,將“戴帽工程”作為一項民生工程,列入各級黨委、政府常務會議重要議題,每月調度、研究、解決具體問題,納入政府重點項目督查和平安創建、文明創建的考核內容,作為“真抓實干”“平安鄉鎮”“文明單位”的重要參考指標。要督促協調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各社會團體、協會、廠礦、公司、企業、建筑工地、住宅小區在醒目位置放置警示牌,安排專人值守,嚴禁未佩戴安全頭盔的摩托車、電動車進出。推動落實“斷油行動”,協調轄區內加油站拒絕為未佩戴安全頭盔、安裝遮陽傘或未懸掛車輛號牌的摩托車駕駛人提供加油服務。充分發揮快遞行業引領作用,建立健全快遞外賣行業涉摩托車、電動車交通違法聯合勸導、定期通報、約談曝光機制,督促從業人員自覺佩戴安全頭盔。要依托安委辦、道安辦、整治辦平臺,充分發揮教育、住建、工信、應急管理、城管、交通、商務、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監管職能,督促學校、企業、小區、工地、加油站等加強行業自律,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嚴禁未佩戴頭盔車輛進出和辦理相關業務。同時,各地要推行“購車送頭盔”“買保險送頭盔”“愛心企業贈頭盔”等模式,解決社會在用摩電安全頭盔配備不齊問題,督促共享電動自行車公司實行統一配置嵌入式智能頭盔、統一使用車輛牌照、統一使用車輛語音提醒、建立交通違法聯合懲戒機制等管理措施,凡是違反規定未予落實的,一律抄告其所屬行業主管部門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禁止投入運營。
會議強調,為確保“戴帽工程”十條嚴管措施落地見效,市整治辦和市創文辦將對照十條嚴管措施通知要求和各成員單位責任分工,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對各縣市區“戴帽工程”整體推動情況開展巡查暗訪和效果測評,考評結果直接應用于市直“文明單位”創建和市委市政府每月重點工作調度。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抓緊抓實抓細,以決戰決勝的姿態,從嚴從速組織實施,堅決打贏“戴帽工程”專項行動這場人民戰爭,確保實現既定工作目標。
全市摩托車、電動車駕乘人員佩戴頭盔“十條嚴管”措施
1.全市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各社會團體、協會應“管好自己的門”,在單位大門醒目位置設置警示牌,安排專人值守,嚴禁未佩戴安全頭盔的摩托車、電動車進出。
2.全市各廠礦、公司、企業、建筑工地應“看好自己的人”,在單位大門醒目位置設置警示牌,安排專人值守,嚴禁未佩戴安全頭盔摩托車、電動車進出。
3.全市各摩托車、電動車銷售門店應嚴格實行“帶帽銷售”,安全頭盔應符合國標要求。
4.全市各加油站點應加強“行業自律”,設置警示牌,嚴禁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摩托車提供加油服務。
5.全市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部門應加強業主宣傳引導,在小區出入口設置警示牌,安排專人值守,禁止未佩戴安全頭盔摩托車、電動車進出。
6.全市各學校(含幼兒園)應加強學生、家長宣傳教育,在學校大門處設置警示牌,安排專人值守,教育、勸導駕乘摩托車、電動車的學生、家長佩戴安全頭盔。
7.全市所有共享電動車企業應加強行業管理,配齊安全頭盔,保障共享電動車安全頭盔正常佩戴。
8.全市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社區、行政村應落實屬地管理,在鄉鎮街道、集市、國省道主要路口,安排鄉鎮干部、“兩站兩員”、“一村一輔警”上路執勤,教育、勸導、處罰未佩戴安全頭盔駕乘人員。
9.全市公安交警部門應加強路面執法,嚴查摩托車、電動車駕乘人員未佩戴安全頭盔、違法載人、加裝晴雨傘等交通違法行為,強化宣傳報道,定期曝光公民個人和公職人員典型違法案例。
10.全市廣大摩托車、電動車駕乘人員應樹牢安全行車意識,自覺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嚴禁出現“掛頭盔、藏頭盔、就是不愿戴頭盔”的現象。
(編輯:李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