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4月23日訊(通訊員 任航 鄧金華)近日,北塔區一物流公司存在部分消防設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消防部門處以罰款人民幣2000元的行政處罰。
前期,大隊監督執法人員在開展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位于北塔區陳家橋鎮白泥田社區10組居民委員會的一物流公司存在部分應急照明燈損壞,此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大隊監督執法人員現場取證后,當場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該物流公司在規定時間內改正。
鑒于該單位在行政處罰告知前完成整改并向消防救援機構提供書面報告,經核實,該單位主動消除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危害后果屬實,符合減輕處罰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湖南省消防救援機構行政處罰案件裁量指導意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十七條、第二十二條、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北塔區消防救援大隊依法對該單位處以罰款人民幣2000元的行政處罰。
目前,該單位已按時繳納罰款,該場所負責人表示通過此次教訓充分認識到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下一步,大隊將加大執法力度,持續加強對各類企業、場所的消防安全幫扶指導及消防宣傳培訓等工作,著力從源頭上消除火災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