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11月12日訊(通訊員 陳良曄)為深入推進陽光司法工作,促進司法公平公正,11月10日,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邀請兩名省人大代表參與一起執行案件的調解工作,見證法院執行工作的開展。
該起案件是一起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案,劉某駕駛三輪摩托車將正常橫穿馬路的何某撞倒,造成何某顱腦受傷、左側多發肋骨骨折。經交警大隊認定,劉某在該起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經過審理,城步法院判決劉某賠付何某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共計31萬余元。判決生效后,被告劉某未按期履行全部義務,原告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承辦該起執行案件的法官考慮到申請執行人何某車禍后一直臥床,急需賠償款用于后續康復,但被執行人又經濟困難,就將工作重點放在執行和解上,盡快讓申請人拿到賠償款。在人大代表的見證下,執行法官核實了雙方情況后,結合相關法律法規,耐心細致地做執行和解工作。最終,執行雙方均表示愿意讓步,案件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達成和解協議,并約定十日內按照協議進行賠付。
邀請人大代表參與見證法院的執行工作,是司法公開、陽光執行的重要舉措,城步法院針對社會影響較大、群眾關注度高的案件,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群眾代表等全程見證執行,通過 “零距離”見證并監督,努力在全社會形成理解執行、尊重執行、協助執行的廣泛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