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10月28日訊(通訊員 唐英子 唐賀媛)10月28日,隆回一物業公司因未對城鎮居民住宅區內電動車違規停放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影響疏散逃生,被隆回縣消防救援大隊依法處罰款人民幣貳仟壹佰元整的行政處罰。
日前,隆回縣消防救援大隊在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時,發現一小區負一樓公共門廳安全出口處停放電動摩托車。一旦發生火災,將影響住戶及時逃生,存在安全隱患,負責管理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對此違規停放行為未采取相關勸阻、制止或報告,其行為違反《湖南省城鎮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第五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定。大隊監督執法人員對小區物業負責人進行了批評教育,同時要求物業管理人員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違規停放、私拉亂接充電等問題,并依法依規下發了《責令立即改正通知書》,要求對其存在的火災隱患立即整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七條、《湖南省城鎮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大隊依法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該單位罰款人民幣貳仟壹佰元整的行政處罰。
目前,在大隊消防監督執法人員的指導下,該單位已積極整改,物業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后將加強消防安全管理,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下一步,隆回縣消防救援大隊將加大專項整治力度,開展好火災防范知識宣傳,普及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的潛在危害,引導群眾自覺加強火災防范。
消防部門提醒:小區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是一條生命通道,廣大居民和物業公司應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共同維護住宅區的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