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訊(通訊員 陳敏 賀力平) 12月29日上午,勞動爭議案件的當事人蔣某和柒某給雙清區人民法院執行局送來了一面“公正無私執法,創建平安雙清”的錦旗。感謝執行法官巧妙地一次執結了兩件勞動爭議案件,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原來,蔣某與柒某在被執行人某酒店從事鍋爐工作。但被執行人某酒店拒不與蔣某和柒某簽訂勞動合同,也不為二人購買社會保險,并且還拖欠蔣某和柒某的工資。經邵陽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某酒店支付勞動者二倍工資及經濟補償費共計23508元。但酒店在仲裁時就拒不出庭,裁決后更是拒不履行支付義務。無奈蔣、柒二人向雙清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后,法院立即向被執行人某酒店送達執行通知書,并向銀行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令執行法官驚訝的是,一個這么大的并且正在經營的酒店竟然沒有在任何一個銀行開戶,更不說存款了。而執行法官去找被執行人某酒店的負責人,但對方卻避而不見,完全無視生效裁決。執行法官立即意識到,被執行人是在千方百計隱匿財產,規避法院的執行。
因查了這么多的銀行,沒有任何開戶的信息,案件陷入了膠著狀態。而申請執行人蔣某和柒某還等著拿回工資度日,迫切希望法院能夠早日執行到位。
執行法官再次認真仔細地分析案情,認為被執行人酒店既然在營業,就必定會發生交易住來。果不其然,執行員在一張POS簽購單發現了一個銀行賬號,便立即著手查詢該賬號的交易明細。通過向銀聯公司和相關銀行查詢,這個賬號交易頻繁,并且此賬號的開戶名是一個叫李某某的人,而李某某正是被執行人酒店的大股東之一。
至此,事情已全然明了,被執行人某酒店將其經營所得的資金存在股東李某某個人名下,為的是達到逃避執行的目的。但這等費盡心思隱匿財產的后果也是枉然,法院立即裁定凍結并扣劃了該賬戶的存款,為勞動者執行回了他們的勞動報酬,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利益。真是鐵鞋踏破終有結果。
對此,執行此案的符法官表示,針對被執行人這種規避執行的行為,還可以對被執行人處以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處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節嚴重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將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