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9月21日訊(通訊員 錢水洪)隆回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全力推進落實食品安全“兩個責任”,近日對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四家食品生產企業,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分別處以罰款1萬元。
據悉,為確保食品安全“兩個責任”落到實處,該局加大對企業履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2023年4月19日及6月19日、20日,該局執法人員在檢查時發現湖南XX茶葉有限公司、湖南XX農業股份有限公司、湖南XX米業有公司、隆回縣XX飲用水廠四家食品生產企業未建立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該局對四家食品生產企業開具《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警告處罰,并責令限期改正。2023年7月10日至19日,該局對上述四家食品生產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情況再次進行檢查時發現仍未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對四家食品生產企業拒不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違法行為,該局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依法分別處以I萬元的罰款。
下一步,該局將繼續加大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力度,推動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及時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