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7月4日訊(通訊員 胡昌祿 郭楊)近日,邵東市人民法院對2起毒品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宣判,周某等5名被告人被依法判處三年二個月至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案例1 被告人周某、卿某林、陳某、岳某雄販賣毒品一案
2024年11月26日,被告人周某向被告人岳某雄購買1200元的海洛因后,又向兩名案外人員銷售海洛因。之后被告人周某再次向岳某雄購買1200元的海洛因。
2024年12月27日,被告人岳某雄聯系被告人陳某購買600元甲基苯丙胺片劑(俗稱“麻古”)及甲基苯丙胺(冰毒),被告人陳某遂聯系被告人卿某林購買600元毒品,并轉賣給被告人岳某雄。
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被告人周某分三次賣給他人共約0.3克海洛因,非法獲利1800元。
案例2 被告人羊某容留他人吸毒案
2025年4月26日,被告人羊某在邵東市佘田橋鎮魚溪村自己家中,容留曾某理、申某文、李某與其一起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周某、卿某林、陳某、岳某雄違反國家毒品管理規定,販賣毒品,其行為均已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羊某容留他人吸毒,其行為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和社會危害性分別予以依法判處。
期間,受邀旁聽案件的數位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邵東法院禁毒工作予以高度肯定。他們表示,法院精準打擊毒品犯罪,有力震懾了涉毒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毒品犯罪猖獗勢頭,有利于營造健康無毒的良好社會環境。
下一步,邵東法院將繼續保持對毒品犯罪“零容忍”的高壓態勢,深入推進禁毒重點整治攻堅行動,依法從嚴從快懲處涉毒犯罪,切實做好禁毒宣傳教育工作,營造全民參與禁毒的良好社會氛圍,助力開創新時代禁毒工作新局面,為“愛我邵東”提供更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