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記者 肖祖華
企業活,則產業興;產業興,則經濟活。
2018年,邵陽市圍繞激發企業活力這一主題,大刀闊斧,調整產業結構、由制造轉“制造”、進行營商服務改革,引導工業企業“入規”,走規范化、規模化的路子,成效顯著。
2018年,邵陽市新增“四上”企業757家,僅次于長沙,排全省第二位。其中,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56家,連續五年居全省前三位。預計完成地區生產總值1793億元,增長8.0%;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0.0%;規模工業增加值增長7.3%;進出口總額22億美元、增長29.4% 。
產業結構不斷優化 主導產業不斷做強
近年來,邵陽市不斷進行經濟結構優化調整,第一產業比例不斷降低,第三產業比重不斷增加。經濟發展開始由高速增長階段向高質量發展轉變。
2018年前11月,邵陽市機械、輕工、建材、食品四大行業完成工業總產值1506.75億元,占全市規模工業總產值的81%。發制品已占非洲60%的市場份額,占全球20%的市場份額;一次性打火機占全球70%的市場份額;玉竹片占全國98%的市場份額。
新興產業加速發展,2018年前11月,邵陽市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完成總產值365.49億元,同比增長9.3%,占全市規模工業總產值的19.7%。企業規模不斷做大,全年完成新入規企業256戶,連續5年排全省前3。骨干企業持續做強,2018年1至11月,產值過億元企業506戶,占規模企業總數的77.9%。
投資結構上,邵陽市積極推進產業項目建設年“五個100”大行動,工業投資、工業技改投資、高新技術產業投資逆勢上揚,分別增長45%、50%、35%,高于全省10到15個百分點,創下了近年來的投資新高。
產業結構上,邵陽市一、二、三產業比由2017年的19.7:35.4:44.9優化為2018年的16.1:34.9:49.0,標志著邵陽進入工業化中期階段,第三產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首次突破60%。2018年,進出口總額增長29.4%,是全省唯一一個連續六年保持20%以上增速的市州。外貿企業出口退(免)稅總額17.54億元,僅次于長沙,排全省第二位。
產業轉型升級 制造轉向“智造”
邵陽市在打火機、發制品、小五金、皮具箱包、制鞋、服飾等傳統產業有很好的發展基礎。但是,長期以來,作坊化生產、品牌度不高、技術含量低、機械化程度低等因素制約著其進一步發展壯大。
近年來,邵陽市引導個體戶向法人企業、規模企業轉變,老板向企業家轉變。引進邵東智能制造研究院,以信息化、智能化對傳統產業進行改造升級。東億電氣、東方神鷹等一批企業通過智能改造,成本大幅降低、效益大幅增加。
在對傳統產業進行改造的同時,邵陽市圍繞智能化、信息化等新技術新行業,引進一批龍頭企業,帶動一批新興產業;引進彩虹集團特種玻璃、拓浦精工智能制造、桑德環保等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鼓勵三一湖汽、東億電氣、維克液壓、邵陽紡機等先進制造企業加速發展,加快形成“50億級企業領航、十億級企業帶動、億元級企業支撐”的先進制造企業群體。
2018年,邵陽市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21.69億元,同比增長141.2%,創歷史新高。凈增國家高新技術企業46家,總數達到118家,同比增長63.9%。新增有高新技術產品企業111家,總數達到617家。新增省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個、獲得省科技進步二等獎2項。全市發明專利申請量績效評估排全省第四位。8家本土企業獲得“創客中國”中小微企業創新創業大賽獎勵,邵東智能制造技術研究院2個項目獲評全國制造業“雙創”平臺試點示范,廣信科技獲評“湖南省工業質量標桿企業”。
推行服務改革 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筑巢引鳳”重在服務,招商引資的后續工作需要優質服務做支撐,讓落戶企業搬得進、留得住、發展好。
在招商引資企業落戶邵陽時,邵陽市推行“保姆式”服務、一站式辦結,加速企業落戶速度;在企業運行中,除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事項之外,非經市主管領導批準對園區企業一律免檢查、“零打擾”;因人為因素對園區企業實施水電氣拉閘停供的,由斷供部門賠償企業全部損失;行政事業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由用事單位代繳,不折不扣做好減稅降費和出口退稅工作。
引導企業“入規”,實施一條龍服務。堅持“抓大不放小”,在積極引進大項目、扶持大企業的同時,大力培育小微企業。對于某些初步具備申報條件但有些方面還不夠成熟的企業,邵陽市經信委聯合安監、稅務、環保等職能部門加強監管和指導,幫助企業盡快健全企業內部體系,確保全市企業入規工作順利開展。對于已經符合入規條件的企業,在辦理入規手續中開通“綠色通道”,安排專人跟蹤服務,幫助辦理各項手續。對申報入規企業進行工商、質監、稅務證照變更手續時,一律實行無條件免費辦理,手續費用由財政全部兜底。
明確企業入規不與稅收掛鉤,不增加企業稅負,切實消除企業擔憂。針對企業普遍擔心入規后會大幅增加企業的稅費負擔,對申報入規缺乏動力的心理,各地出臺了相應優惠政策,邵東明確對新入規企業3年內不增加稅費負擔,對企業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