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市醫保局消息,自5月20日起,湖南核酸采集價格再一次調整。邵陽全市公立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單檢費用總和從28元以內降至18元以內,混檢費用從8元降至4元。
5月18日,湖南省醫療保障局、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收費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為適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勢變化和常態化防控機制,減輕人民群眾檢測費用負擔,結合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及相關耗材專項集采情況,現就調整我省新型冠狀病毒檢測價格,進一步規范檢測收費行為通知。
我省公立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單人單檢最高限價統一調整為每人次18元,多人混檢最高限價統一調整為每人次4元,新型冠狀病毒抗體檢測最高限價統一調整為每項16元,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最高限價統一調整為每人次6元(詳見附件)。上述價格為全省最高指導價,不區分檢測機構等級,不區分普檢快檢,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非公立醫療機構以及醫學檢驗實驗室等第三方檢測機構提供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服務,定價應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體現保本微利、質價相符,不得高于當地公立醫療機構的檢測價格。
各類檢測機構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服務,應同時提供單人單檢和多人混檢兩種服務,在符合疫情防控規定的前提下,供群眾自愿選擇,并主動在顯著位置公示新型冠狀病毒檢測價格,嚴格按照規定向群眾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單純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檢測的,各類檢測機構不得收取門診診查費或一般診療費。
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以及相關耗材實施專項集中采購和限價掛網,公立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嚴格執行網上采購政策,在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采購平臺進行采購。
《通知》還要求,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政策銜接、宣傳和監督管理,對網外采購、擅自擴大收費范圍和提高收費標準等行為,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市場監管和醫療保障部門在監管中,要將“服務按多人混檢進行、收費套用單人單檢價格”以及“只提供單檢,不提供混檢”等情況列入常態化檢查事項。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核酸檢測質量監管,確保檢測結果準確、可靠。各地在執行過程中遇有重大問題,及時報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和省市場監管局。
附件:新型冠狀病毒檢測價格項目表